彩色涂層板,也稱為涂層板、有機涂層板或預涂鋼板,廣泛應用于建筑及各種鋼結構工程、家具及辦公用品、家電及家用設備、運輸工業(yè)、箱型容器等行業(yè)(詳細用途請參考文末表格)。為了確保外觀顏色的一致性,必須進行色差檢測。以下內(nèi)容詳細介紹了彩色涂層板色差的檢測方法。參照文件《GB/T13448-2019》。
1通則
本方法適用于彩涂板涂層鏡面光澤的測定。
2原理
通過測定涂層鏡面相對光反射率即可測出試樣的鏡面光澤,測量單位為GU。
3試驗裝置和材料
3.160°光澤儀或多角度光澤儀,設備測量示值誤差不大于0GU。
3.2校準板:通常為儀器自帶的拋光玻璃板或陶瓷板,用于儀器校準。
4試樣制備和試驗環(huán)境
4.1試樣尺寸不小于71mm×110mm,試樣應平整、無油污、無損傷、邊緣無毛刺。
4.2試驗在試驗室環(huán)境下進行。如有爭議時,應將待測試樣在溫度為23℃士2℃,相對濕度為10%
士1%的環(huán)境中至少放置24h后再進行試驗。
5試驗步驟
5.1儀器校準和準確度驗證
按照設備說明書的規(guī)定,進行光澤儀校準,校準結果應符合設備說明書的要求。采用光澤標準板或自制光澤標準樣板,對校準后的儀器進行準確度的驗證試驗。驗證試驗的準確度和試驗頻度可根據(jù)實際需要制定。制定驗證試驗的準確度要求時,需同時考慮設備和標準板的準確度。
5.2測量
53.2.1通常采用60°光澤儀。如供需雙方協(xié)商一致,也可采用20°、81或其他角度光澤儀。
5.2.2將光澤儀平行于彩涂板軋制方向(光澤儀的入射角和反射角的軸線平行于彩涂板軋制方向)測定試樣的鏡面光澤。至少在試樣表面3個不同部位進行測定,分別記錄光澤讀數(shù)。如供需雙方協(xié)商一致,也可采用其他測量方向。
6結果的表示
3個不同測量部位涂層鏡面光澤的算術平均值,即為該試樣的光澤,單位為GU。
7試驗報告
試驗報告應包括下列內(nèi)容:
a)采用的試驗標準和協(xié)商條款;b)儀器型號,選擇的入射角;c)試樣信息;d)試驗結果;e)試驗日期和試驗人員;f)測量方向。